2014年度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处理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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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处理以下问题?
详细信息 我司为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期向其他市供货商购买货物,他们需要我司出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现一般纳税人还有该资格证书吗?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因此,自上述文件执行之日开始,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不再发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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