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夜生活品质的不断提高,城市照明建设发展十分迅速。随着城市照明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城市照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城市的建筑物、构筑物、街道、道路、桥梁、广场、公园、绿地、市内河道及水面,室外广告和城市附属设施,如公汽站台、电话亭、书报亭和公用标志等等的照明,只有把这些元素的照明的协调,有机的组合在一起,进行统一的规划,才能形成一幅功能合理、和谐优美的夜景画面。也就是说,城市照明总体规划是对一个城市的地区、景区、景点和景物照明的功能和艺术性的总体考虑或筹划。根据城市景观元素的地位、作用、特征等因素,从宏观上规定构景元素照明的艺术风格,照明水平及照明的色调等,组合成一个完整的照明体系,作为城市照明建设的依据。
1.1 城市照明规划的内涵
城市找内规划的涵义就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公共地界内可见的固定照明设施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具体就是说城市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在认真调研分析城市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的构景元素,如山、水、建筑、路桥和园林等元素的历史和文化状况及景观的艺术特征的基础上,按城市照明的规律,从宏观上对城市照明建设的定位、目标、特色、风格、品位、照明水平、表现形式、建设的步骤与措施等做出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对标志性的重点景区或景点和一般性的景物,进行点、线、面的组合,提出具有城市特色的城市照明体系的总体构思。在此基础上按制定的规划进行建设,使城市照明准确的体现该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艺术的内涵以及城市固有的特征。
1.2 城市照明规划的重要性
调查近年国内外部分城市照明发现,不少城市在开始进行城市照明建设时,城市照明总体规划普遍滞后,城市照明单位自发行事,各自为之,从而出现顾此失彼,该亮的不亮,不该亮的反而很亮的现象;或是编制了规划,但规划缺乏科学性,满足于装点灯把建筑照亮或加点彩灯完事,缺少艺术水平和文化品位,这样整个城市的夜景景观零乱,没有主次和特色,城市景观照明的总体效果较差;或是随意更改规划,为迎接节日庆典或其它政治活动,随意建设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可谓粗制滥造,活动过后无人问津,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规划是建设有自己特色的城市照明的基础,只有坚持按规划进行建设的原则,也就是在体现本城市市容形象特征的城市照明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建设,方能防止自发行事,避免浪费,以求城市照明获得较好的总体效果,并使城市照明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1.3 城市照明规划的作用
1.3.1 龙头和指导作用,要把城市照明建设和管理好,首先必须把城市照明规划好。因此,城市照明规划成为城市照明建设和管理的龙头;同时,城市照明的规划也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照明依据和必须遵循的指导性文件,具有很强的龙头和指导作用。
1.3.2 保证作用
按规划进行城市照明建设,和保证城市照明的总体效果,将城市最美、最具特色的风貌展现出来,防止各自为政、各行其是、顾此失彼的现象发生;同时,也是提高夜景工程质量,节能节资,使城市夜景按计划和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
1.3.3 法制作用
据规划法的精神,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能,是政府及主管部门依法建设和管理的法律依据,具有法律性、严肃性、强制性的特点,任何人都得遵守。按此精神,城市照明规划一经政府批准,各单位和个人都得遵照执行,这是城市照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法律保证,具有鲜明的法制作用
1.3.4 监督作用
城市照明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牵涉到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的方方面面,直到广大市民和观赏者。城市照明规划对城市各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建设和管理使用城市照明的过程中,将起到重要的保证和监督作用。
1.3.5 调控作用
鉴于城市照明建设项目多、分散等特点,建设时进行宏观调控的困难不少,若按规划把住审批关,就可掌握住建设项目宏观调控的主动权,克服盲目性,防止紊乱失控局面的出现。
2 城市找欧姆规划的指导思想
按城市规划的“面向未来,面对现实,统筹兼顾,综合部署”的十六字方针编制城市照明规划,应树立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突出特色,远近结合,统筹兼顾,持续发展,服务于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夜生活日趋丰富,城市照明首先要以人为本,为人民的夜间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光照环境;同时照明又要体现城市的特征,远近结合,统筹兼顾,通过标志性工程、商业街、旅游景点和休闲场所等的良好的城市照明,使之服务于社会,吸引更多的市民和游客光顾,促进商业、旅游业的发展,引导人民夜间消费,最后达到拉动经济发展的目的
3 城市照明规划的基础原则
3.1 服从和服务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照明总体规划的依据和基础,夜景规划首先要服从于城市规划,同时要服务于城市规划,通过夜景规划,利用灯光塑造城市的夜间形象,在夜间将城市规划的成果展示于众,让人受益,为城市增光添彩。
3.2 确保总体效果的原则
城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组成部分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要求相互配合,协调发展。因此,在进行城市照明规划要树立从整个城市出发的全局观点,坚持确保整个城市照明总体效果的原则,使城市各部分的照明,有主有次,有明有暗,各得其所,有机配合,和谐统一,相得益彰,协调发展,防止各自为政,自行其事的盲目建设城市照明,以致破坏城市照明总体效果的现象出现。
3.3 突出城市特色的原则
规划和建设城市照明要尊重城市个性,突出城市特色,因地制宜发挥自己的优势,切忌千篇一律,简单模仿其他城市照明规划的现象出现。也就是从本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城市市容形象特征,深刻理解本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及艺术内涵,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照明规划的经验和教训,规划师、照明工程师、建筑师和主管城市建设的领导和管理人员的真诚合作,共同努力,使城市照明规划准确反映城市的个性和特征。
3.4 远近结合,持续发展的原则
由于社会的进步和照明科技的发展,城市照明也随之不断发展和进步,城市照明规划应远近结合,既要考虑当前的需要,也要为今后发展留有余地,使规划有一定的前瞻性,,确保城市照明建设持续不断的向前发展,同时注意克服部分城市存在的只顾眼前,运动式搞城市照明规划建设的形象。
3.5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防止光污染的原则
城市照明规划,并非全城都要照亮,也不是越亮越好,应从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抓住重点,突出特色,以创建夜景精品工程为目标,尽量节约城市照明用电,条件许可时,在城市照明中提倡使用太阳能和风能等洁净能源,并要求所有城市照明的亮度水平和溢散光的数量不超标,以实现保护环境,防止光污染的原则要求。
4 城市照明规划的内容
城市照明规划的内容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总体规划;二是详细规划。
城市照明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有:( 1 )规划的依据;( 2 )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 )规划的模式与定位;( 4 )规划的构思和基本框架,确定城市照明体系(含夜景景观点、轴线、分区,点、线、面的构成和光色及亮度分布等);( 5 )确定近期、中期和远期城市照明建设目标;( 6 )提出中心景区和标志性工程的夜景规划的原则建议;( 7 )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8 )实施规划的政治与措施。详见图一所示。
城市照明详细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城市的景区(道路、街道、建筑、公园、广场 …… )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规划结合城市规划,充分考虑到景区的属性、特征、重点和元素(建筑、设施、环境及人文因素)的相互关系,确定要创造的气氛、特色以及主景、配景、底景等创造整体效果。其内容主要包括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两部分。控制性详规的主要内容有规划景区或景点城市景观照明,其中包括主题分析、照度、亮度、色彩和防止光污染的规划;城市构景元素如建筑和构筑物、广场、道路、商业街、园林、绿地、广告标志及市政设施的城市照明导则。关于城市照明修建性详规是以城市修建性详规为依据配套编制。
5 城市照明规划的要求
概括的说对规划的要求是依据充分,指导思想与原则明确,模式新颖,定位准确,规划的构思和框架清晰,中心景区和标志性景点的规划和分区分类规划的目标明确,层次分明,规划管理和实施的政策措施有力,直至规划的立项、编制、报批等相关文件说明以及图表齐全,力争规划具有鲜明特色和具有较好的系统性、科学艺术性、预见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
5.1 系统性
城市照明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它包括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而且涉及城市方方面面的各类设施,并与一个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水平密切相关。因此,城市照明规划具有很强的系统性要求多学科相互配合,各个管理与技术部门共同参入,并在共同参入和相互渗透中发展城市照明。
5.2 科学艺术性
城市照明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照明规划的方法、内容遵循照明科学和艺术的基本规律和原则,特别是要遵循国内外公认的照明标准与法规的要求,使规划既有科学性又有艺术性。
5.3 地方性
城市照明应根据当地的山水、历史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以及未来城市的发展,结合城市的地理位置、城市功能、文化环境合理分区,进行详细规划。增设具有地方特征的灯光艺术品,形成城市照明的精品。
5.4 实施的可操作性
城市照明规划应作到目标明确、要求具体、措施有力,不能追求形式,求大求全,脱离实际,使规划失去可操作性,难以实施,成为一纸空文。
6 规划的实际保障
6.1 组织保障
城市照明工作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建有关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6.2 法律、法规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快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健全和完善城市照明建设的法律体系,确保城市照明建设规范有序的建设。
6.3 知识保障
城市照明规划要“培”、“引”结合,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组建由国内外著名城市照明专家构成的“智囊团”机构,参与城市照明建设发展规划制定,重点工程策划、方案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使城市照明的建设科学化、标志化、长效化。
6.4 资金保障
政府划拨; 2. 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 3 。城市资源的“市场运作”。
6.5 完善管理
城市照明设施实行分市、区(县)和建设单位三级建设与管理。落实责任,依法行政,严格管理。城市景观照明效果分平日、一般节日和重大节日或庆典三级智能化集中控制。
7 结束语
城市照明规划方案的制定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系统性,需要求很多部门相互合作才能完成。除规划师、建筑师、照明工程师密切合作外,还需向业主(城市建设部门的领导与管理人员)普及照明知识,以求的他们对规划方案的指导、理解及支持。随着国际城市照明协会( Lightlng Urban Com-munity International, 简称 LUCI )的成立和 2003 年 9 月在深圳召开的全国城乡规划标准规范工作会议,将城市照明规划的规范编制工作列入工作计划,我国城市照明规划将进入一个科学化和规范化的新阶段。总之,为制定本城市照明规划方案,照明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相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业主和管理人员)等应加强沟通与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