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
审查会在宜兴市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和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会同有关单位修编完成了《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送审稿(以下简称《高杆照明》),并于2014年04月11日在宜兴召开了《高杆照明》审查会。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道路与桥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张燕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李铮所长出席会议并提出了审查原则及要求,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雷丽英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以袁景玉教授为主任委员、沈宝新高工为副主任委员的审查专家委员会。审查专家委员会听取了主编单位张华副秘书长关于编制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对《高杆照明》逐章逐条进行了审查。
《高杆照明》标准中主要技术指标参照了国际电工委员会《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IEC 60598-2-3:2002+A1:2011)、欧洲照明工程协会(ILE)技术报告第七册《高杆照明》、美国国家公路和运输官员协会《公路标志、照明和交通信号装置结构支撑件标准规范》等标准。随着城市照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科技进步和广泛应用,对原标准作了适当调整和完善,增加了LED光源、无线遥控、攀爬装置和倾倒式高杆照明中的机械传动装置,淘汰了落后的加工工艺,使标准更符合实际应用需求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
一致认为:《高杆照明》条文编写简练、严谨,结构完整,内容充实,与现行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协调一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达到了国际水平。并一致通过了《高杆照明》标准的审查。
《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的颁发实施,对我国高杆照明设施生产企业的设计计算、加工制作、施工安装、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和规则提供了较为全面、系统的依据,对进一步提高城市照明设施产品质量、安全可靠运行提供可靠保证。
▲ 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有关负专人(右起)雷丽英、李铮、张燕
▲ 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李铮所长讲话 ▲ 住建部道路与桥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张燕主持
▲ 审查委员会主任袁景玉教授(右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