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丹阳市市容管理中心路灯管理所的委托,对丹阳市市容管理中心路灯管理所灯杆、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12)公字第5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丹阳市市容管理中心路灯管理所灯杆、灯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本次货物采购为丹阳市北二环延伸段工程用灯杆、灯具,型号及数量如下:

四、采购预算: 52.02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独立法人,须为所投灯杆、灯具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颁发的有效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3.所投灯杆、灯具具有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4.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等。
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2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审计结束后一月内付30%,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内结清。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使用丹阳市招投标中心企业加密锁进行网上报名。
【丹阳市招投标中心企业加密锁办理时间为: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公休日除外】
2、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 11月 1日15:30-2012年 11月 8日23:59【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1.标书获取:网上下载【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2.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交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形式递交,采购中心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开户名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
帐号:1104022029000124519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同时提交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 11月 21日【北京时间:8:30-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 11月21日【北京时间: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一、开评标时间:2012年 11月21日【北京时间:9:00】
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中心联系人:符叶菲 电话: 0511-86906230
传真: 0511-86906232 邮箱:dy_cgzx@163.com
十三、备注:
1.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不含开标当日)以书面形式致函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诚信考核一次,连续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1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