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追踪:关福民再驳李自力“标杆体系”质疑回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0  来源:阿拉丁照明网  作者:关福明  浏览次数:831
核心提示:本文作者系前复旦大学电光源研究所科学技术顾问关福民教授
   本文作者系前复旦大学电光源研究所科学技术顾问关福民教授
 
  《对广东LED路灯标杆系统之我见》一文自《消费日报中国照明》见报后,得到了业界的广泛共鸣。之后,又在阿拉丁照明新闻网读到了广东标杆体系研究中心李自力主任作出的反驳,研究中心代表对标杆系统的答疑(详见>>>“广东LED路灯产品标杆体系”质疑回应),以及2012年新版体系文本。数万字内容,对新旧版标杆做了全面的诠释。
 
  《我见》是出于个人对LED照明事业的关心,主要对2010版标杆的技术问题提出的看法。看到上述的背景情况介绍,终于解开了心中的谜团,“这标杆,怎么产生的,怎么能通过评审的?”。显然,这已经超出了技术讨论范畴。这里我先将李自力先生的意见,权作为他个人的看法作回复。我不认为自己是所谓的“国际知名照明专家”,也无需用个人的资历作背景,也没有考虑李先生学过的气体放电和光学,以及20年的从业经历,这样大家可以平等地展开探讨。
 
  至于研究中心的答疑和新版公布的内容,这是代表政府机构的意见,一个公民和普通知识份子提出意见和建议是应有的责任与义务。政府部门能否采纳,这取决于政府部门的决策方针,管理水平或利害平衡。 政府对公众作解释和说明是必要的。一句老话,老百姓眼睛是雪亮的,业界行家更不至被一篇小文字而迷失方向。
 
  2012新版标杆和“答疑”,本人还在消化,问题已超出技术层面,将另文表述。我愿意真诚地向中山大学教授或标杆研究中心的专家请教,进行深入探讨。
 
  以下内容只限于针对李先生的反驳进行交流讨论。因此,《我见》中已经阐述过的意见,除了有补充和更正之外,这里不再重复。
 
  我和李先生的共识和认识差别:
 
  一、《我见》点评的是旧版2010年标杆,2012年标杆内容对各项指标的权重有些调整,也佐证了迟到的《我见》还有点道理。不幸的是,新版中的调整和修改远远不足,换汤未换药,还有出现了些新问题,因此《我见》的观点仍然有效。例如《我见》认为不宜采用的“系统光效”指标,在2012年标杆中绝对占分,虽然表面上降到15%,但这只是因为新版中增加了40%生产体系上的评分。灯具性能本身总分也减剩60%,而15%实际上仍具占了四分之一的绝对地位,并没有本质的变动。
 
  二、关于“标杆”和“标准”是不同的这一点我同意李先生的意见,但我们认识上的差别是:我认为标准是对一个成熟的产品必须遵循的法定要求,也就是市场可以接受的最低标准。而标杆主要是对一些新的还没有成熟的产品指出一个鼓励改进的方向。也许是我没有搞懂李先生的原话“只要没有明示符合某个推荐性标准或条款,是允许出现不符合的”。 但标杆就是一种推荐性标准,《我见》谈的就是应该树立什么样的标杆啊!我的理解是标杆要求高于标准,是个榜样。法定标准是申报标杆基线,不必记分,因为没有差异性。但是,一些已经是公知,有共识的基本要求却不妨作为必要条款列入标杆。例如美国能源之星就是将脱钩通过UL认证作为申报前提,而UL却并不是法定要求。这才能体现标杆表扬先进的力量和作用。 这方面,李先生说得对,不是谁说了算的事,应该听取各方面意见。
 
  三、“在广东一年中雨雾天气是很少数,且此时主要依靠汽车大灯照明”,对于广东气候,本人无言,或许这是广东省标杆设计时所基于的特殊优越的环境条件。LED只不过是一种应用光源上的改变,《我见》的出发点是基于公知常识,和全世界普适的城市道路环境,和对道路照明要求的共识。该李先生的辩解至少提醒大家,广东标杆的创见不可以随便照搬。李先生讲的“雨雾天主要靠汽车大灯照明”,实际上这正因为路灯的穿透力可能不够,开车大灯是一种不得以为之的辅助选择,这决不是我们可以放弃对路灯照明穿透能力要求的理由。同样的逻辑, 晚上要开车灯,车灯又比路灯亮,是不是可以降低广东LED灯的路面照度要求呢?
 
  四、眩光问题李先生认为“司机不会主动去看路灯,因此眩光重要性下降了”,和钠灯相比,LED只需要一半功率,“谁的直视眩光更大,还不一定?”。我建议读一下相关的书,不应该,将“还不一定”的东西作为结论,成为标杆权重的依据。李先生认为“当然LED路灯眩光较小是好事,但这又带来了诱导性不好,因此在LED路灯设计上应两者兼顾”。本人第一次听到眩光的诱导性优点,实在不懂,李先生是学过光学,我也教过光学。但我和李先生之间在此没有共识。
 
  南方多雨,任何一位雨天晚上在广州驾车或乘车的人,不妨请注意路灯照明下车前的路面,不必主动去看路灯,就能得出孰是孰非,这不必问专家。
 
  五、“雷击试验到今天还没有明文规定”,“况且这一项不及格,就得不到10分,这样大的分数比重丢失,基本很难上推荐目录了”。理由再清楚不过了,但从公路照明工程使用者经验来说,抗雷击对路灯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恶劣天气交通事过多,维修困难,这是使用者非常关注的。不少己有的LED路灯,已经反应出这样的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产品都过不了关。这正是标杆应该发挥作用地方,不应该为照顾当地的某些产品不过关而减分放行,匆忙推广应用。
 
  六、“钠灯的道路整个路面和天空都是金黄色,黄朦朦不清晰,这说明钠灯黄光照在空气微粒和水汽上散射较大,按道理其透过性自然会较差”。 大家都知道,钠灯只发黄光,当然一片黄朦朦。我可以负责地告诉李先生,如果是路灯发蓝光,会“朦得”更严重。晴空的蔚蓝,雾霾黄昏,都是复杂的大气光学现象。建议问一下中山大学的光学老师,大家也可以上网查一下。 “按道理”只是李先生的主观看法,不是科学。 《我见》中由于打字输入的错误将散射和波长的倒数关系,漏了“的倒数”3个字,引起了读者的一些混淆,已经公开纠正和道歉,并对李先生发现我的错误表示感谢。
 
  七、李先生指出《我见》没有提及钠灯显色性极其之差。很抱歉,《我见》不是谈钠灯的,也不是研究钠灯或高压汞灯的标杆。 我同意李先生关于LED路灯的显色性是一个优势的观点,《我见》只是指出了标杆因为过度追求光效,权重设置不合理而会导致对显色性的完全忽略。我认为标杆设置不是为了和钠灯的缺点比较,这是没有意义的。
 
  八、“对于LED频闪问题,我个人认为是误导。”“因为绝大部分LED照明产品是采用恒流驱动推荐性标准,电流很稳定,则发光就很稳定,就算部分不是采用恒流驱动,也不会比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等差较多,这是原理已经确定了的,万变不离其宗。但请大家做实验进行验证。” 我想李先生以上的论述可能出于对LED路灯驱动的电学原理不很清楚。自己被 ”恒流驱动” 的技术名词误导了。通常的恒流驱动只是指平均电流比较恒定,而不是恒定的直流。而且LED的对电流纹波频率的响应要比其它放电灯要强得多。所谓的发光稳定也只是平均光强稳定,而不是没有调幅变化(所谓的频闪)。李先生“请大家做实验进行验证”,我想这是李先生的又一个想当然,自己也许没有直接做过实验。我介绍一个简单方法,用一个涂有黑白格纹频闪检测的陀螺,或者混色演示的玩具陀螺,在LED路灯下和其它放电灯下转一转,比较一下,就能发现频闪都存在。当然完全没有调幅波的直流LED路灯是可以实现的(如同直流荧光灯),但我估计在广东的标杆产品中不会存在(这是我的想当然),因为这产品还有其它问题,而且标杆也没有要求。
 
  九、我发现将李先生的一段话和标杆研究中心代表的表态放在一起,很值得回味。“LED发展迅猛,大家应知道现在市场上已在使用的国外大品牌LED为150lm/w或国产130lm/w左右。但2010年当时市场上使用的国外大品牌LED为110lm/w或国产90lm/w左右” 另一段是 “通过第一版本体系的实施,送检LED路灯产品性能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特点是光效提升速度特别快,平均光效从第一批的80lm/w,一年内提升15%至20%,平均光效已接近100 Lm/W。” 显然这所有的提升都来自LED光源,这是LED器件两年来的进步,不知道广东标杆的推广实施对此有何贡献。贪天下之功,对申报成果,领奖赏确实是好理由。(如果有关方面报成果时完全没用这理由,那就属小人瞎扯)。反过来问一声,除了系统光效,其它方面,两年来有什么长足的进步吗?
 
  十、最后,我对李先生以及体系中心代表人提供的关于当前LED光效水平感到疑惑。本人也一直在使用和寻找优质大功率LED器件,和国内外知名LED供商保持有联系,也多少了解广东省采购的器件和水平。就以普遍接受的Cree LED白光(EW)器件,以2012 年底网上公开下载的最新的产品技术资料为依据为例,最好的大功率LED产品CXA2530,3000K的LED在正常功率(800mA)Tj (结温)85度的正常条件下,其光效为101 lm/W,如果降低功率使用(300mA),效率可以提高到126 lm/W, (但这意味着器件数量,成本要成倍提高,除非特需不会采用)。 即便是色温4000K,光效也只有136 Lm/w。这仅是是器件的标称指标。用在灯具上要扣除驱动器效率和二次光学系统或外罩损失。在理想条件下也就是在70%左右。Cree公司自己推荐的使用实例,灯具光效也只在60-70Lm/W左右。而广东的标杆路灯在2012年测得的平均光效已经超过100 Lm//W 以上。 这不得不令人对标杆体系的实际执行效果产生疑问。顺便请问一声,用的都是谁家的器件?
 
  广东省路灯的标杆,和大规模推广应用是立足于进口LED器件吗?这不是技术问题,只是好奇,问一声。
 
  本文只是澄清一下李先生和我对问题理解上的差异。其实,一切讨论都不如用事实说话。最好的办法是公布标杆前十名(前三,前五也行)的单位名单,中标产品的数据,所用的器件,检测单位,推广项目地点,两年来的路灯和交通部门的反映。任何人都可以去看一看,学习一下。睛天雨天晚上驾车试一试或带上照度计,玩具陀螺检查一番。当然有一份第三方的独立评估就更有价值,至少可以避免王婆卖瓜之嫌。
 
  (本文作者系前复旦大学电光源研究所科学技术顾问关福民教授)
 
 
新闻搜索 | | 打印 | 关闭
更多


 免责声明:
1 、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 、凡来源注明“中国道路照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道路照明网,转载使用本作品请注明来源。否则本网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 0519-85529633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给我留言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 城市道路照明技术情报总站 本站网络实名:中国道路照明网
中国道路照明网常州采编中心 电话:0519-85529633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号218室 电话:0519-88162193
备案序号:京ICP备11025568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