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协会活动 » 正文

湖南省城市照明协会第四届六次理事会在长沙市召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1-09  浏览次数:2668
核心提示: 2008年11月9日,湖南省城市照明协会第四届六次理事会在长沙市中天大酒店召开。会议由理事长张金亮主持。除怀化、吉首因故请假外,9个常务理事单位和5个理事单位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2008年11月9日,湖南省城市照明协会第四届六次理事会在长沙市中天大酒店召开。会议由理事长张金亮主持。除怀化、吉首因故请假外,9个常务理事单位和5个理事单位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协会08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和协会财务收支情况。通过认真地讨论,会议商定了协会下一步和2009年度的主要工作。现将会议有关精神纪要如下:

    一、理事们在对协会秘书处一年来的所做的工作表示基本满意的同时,建议要加强秘书处的力量。

    二、会议通过了调整会费标准和增加县级单位为理事单位的决定。

    (一)、将会费标准调整为:常务理事单位每年6000元;理事单位每年3000元;县区级路灯单位每年1000元;厂家单位每年6000元。

    (二)、由各县级路灯单位向协会提出成为理事单位的申请,再提交理事会审定。审定原则为一个地级市一个县级理事单位。

    三、会议强调,2009年协会的主要工作是加强三项交流,关于做好两个调查,构建和谐协会,促进科学发展。会议明确了下一步和2009年的具体工作任务。

    (一)、报请省电力公司取消路灯预购电、简化路灯工程申请用电手续。组织各地级市路灯管理单位做好本城市政府的鼓动工作,力争市政府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报请增加公用事业附加费。将《湖南省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纲要》发给各地级市单位征求意见,再报省建设厅。编写《关于我省城市照明建设管理的意见》报省建设厅。

    (二)、举办一期路灯专业培训班和一次全省路灯行业技术比武。组织一次调研、考察活动。

    (三)、报请省建设厅修订《湖南省路灯维护定额》。

    (四)、协会秘书处实行常态管理,增加1-2人专门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将协会工作分解,由常务理事单位分担部分工作。

    (五)、建好《湖南城市照明网》。动员有条件的城市创建网站。

    (六)、编辑《湖南省城市照明协会通讯录》。

    (七)、调查全国主要城市及我省城市照明经费情况,编写调查报告报省相关主管部门。
 
 
新闻搜索 | | 打印 | 关闭
更多


 免责声明:
1 、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 、凡来源注明“中国道路照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道路照明网,转载使用本作品请注明来源。否则本网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 0519-85529633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给我留言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 城市道路照明技术情报总站 本站网络实名:中国道路照明网
中国道路照明网常州采编中心 电话:0519-85529633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号218室 电话:0519-88162193
备案序号:京ICP备11025568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