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议由江西省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海元同志主持并致开幕词,对大家冒着高温酷暑远道来昌参会表示了钦佩和感谢!接着在会上宣读了这次会议的议程安排。
会议首先由戴毅同志传达了今年 4 月 19 日在西安召开的“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第十届三次理事会”会议纪要。江西省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海元同志针对纪要中的绿色、节能、技术培训等一些主要问题展开了必要的阐述。秘书长万明华同志就协会的会费对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所具有的重要性,作了强调说明。对会费的收取标准、分配、使用等具体问题做了充分解说。各理事单位的领导对此表示无异议。随后,各理事单位的领导在会上积极地做了各具鲜明特点的发言,就路灯行业当前面临的规划、建设、节电、技术培训、经费、电费、体制等问题做了简明扼要的阐述。江西省建设厅城建处李日龙助调作了会议总结发言,认为这次会议充分体现了: 1 )节能意识。城市绿色照明意识增强,说明节能问题深入人心,形成共识; 2 )生态环保意识。路灯是城市中的用电大户,怎样做好整体规划,减少光污染,强调对路灯的功能性作用,有了更高的认识; 3 )素质意识。路灯行业职工的机械和电业的操作水平正在逐步提高,爱岗敬业意识越来越强; 4 )科技意识。路灯行业运用现代科技的含量越来越高,如监控系统被普遍采用。另外,针对会议普遍关心的体制、编制问题作了说明。最后,助调李日龙同志希望全省路灯业积极采用节能光源和电器设备等新技术、新产品,广泛采取节能措施,大力提倡推广节能并使之优化,为全省的“五个一流”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会议期间:各理事单位的领导通过学习讨论“西安会议纪要”,紧紧围绕绿色、节能、降耗这个核心,结合路灯的规划、建设、节能技术、经费、电费,体制等问题,从不同的方面阐述了核心--节能降耗的重要性,以节能降耗为指导,解决高效、节电为目的,努力构建绿色、健康、人文的城市照明环境,提高城市照明质量,为达到和谐社会作贡献。
会议认为: 1 、路灯的建设要纳入整体规划,在整体规划中要尽可能强调路灯的功能性作用,只有规划好,才能建设好。 2 、路灯的工程建设由“专委会”协调,形成全省路灯工程合作自建的新局面,避免因招投标建设路灯行业又没有介入监督,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给工程带来许多弊端,给管理部门的日后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3 、路灯电费的收取标准,存在着非常不合理的现象,应该重新确认。将来即使是政府或市场来决定,都必须引起重视。 4 、会议普遍关注的还有经费、技术培训、体制等问题,认为这些都是制约路灯行业发展的瓶颈。
会议要求: 1 、江西省建设厅和江西省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要加大对路灯行业的引导、建设和发展的工作力度; 2 、对解决部分路灯单位的体制问题,做好前期的服务性工作; 3 、全省各路灯单位要努力做好自己的路灯设施档案的建立与健全工作。
会议决定:
一、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年费。从今年开始,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的各成员单位请按要求积极缴纳会费。
二、技术培训。根据“西安会议纪要”的精神,九月份在南昌城建学校举办一期路灯行业的职工技术培训。(待通知)
三、南昌市路灯管理处牵头,组织全省有监控系统的路灯单位进行技术培训。(待通知)
四、做好全省路灯单位的编制统计工作。近年来,随着路灯行业的快速发展,发生了很大变化。已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根据“西安会议纪要”的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做好这项工作。
五、今年十月中下旬在上饶召开本年度的年会。
二○○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