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3-04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吉南线路灯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长经技管【2013】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自筹,招标人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电缆敷设及灯具安装;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经开区;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7月15日,工期61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叁级项目经理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4 月 9 日至 2013 年 4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 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外省施工企业提供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 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8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 2 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 孙 明
电 话: 0431- 84633247
报 名 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联系人:谢 辉
电 话: 0431-84627008、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 张 丹、杜 岩
电 话: 0431-86805025、86805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