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于2009年2月19日在北京召开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标准》修编专家组第二次会议。会议传达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修订研讨会”会议纪要,建设部市政行业监管处赵泽生处长通报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标准修订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统一了资质标准修订指导思想,首先要从大局出发,不折腾,不搞大的变动,不给企业增加负担,资质标准修订关系到城市照明行业施工企业的切身利益,在修订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又要考虑照顾中西部地区和小城镇建设的需要,进行合理、必要的修订,修订工作完成后也考虑不搞整体的重新就位,而是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使大多数企业能够平稳就位。
通过修订适当提高城市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标准,以适应城市照明市场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增加了企业自有机械设备和必备的照明电气质量检测仪器的考核指标,以及安装电工的名额考核内容,力求引导企业在相对稳定的市场空间开展竞争。通过资质标准的导向作用,推进城市照明行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提高自立创新能力,增强城市照明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我们深信,通过这次城市照明工程资质标准的重新修订,对调控城市照明施工企业规模、规范城市照明市场秩序、提高城市照明施工队伍素质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并积极推动城市照明建设事业向健康、高效、科学的可持续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