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明珠湾大道亮化改造及维护保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ZC-(2013)公字第24号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号:YZZC-(2013)公字第24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供应商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 、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 、必须遵守扬中市委扬发[2007]年46号文件《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监管办法》按规定取得《廉政准入通知书》;
4 、具备有效期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施工资质。
5 、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上述第4-6项有效期内资质文件、承诺函(见“扬中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书下载”,用户名和密码均为zfcg,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参加报名,未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得领取招标文件,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报名后拷贝标书(U盘自备)。
二、项目名称、数量:
1 、名称:明珠湾大道亮化改造及维护保养工程
2 、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三、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 、时间:
2013年6月26日 --- 7 月10 日 (正常工作时间)
2 、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四、现场勘察
1 、投标人获取标书后,自行进行实地踏勘,今后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及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 、联系人:印德林 电话:13913417166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2013年7月16日 下午3时10分
2 、开标时间: 2013年7月16日 下午3时10分
3 、投标、开标地点: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开标室)
六、联系人:蒋迎梅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1-88358235
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