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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照明》编辑委员会简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9  浏览次数:11203
核心提示: 《城市照明》创刊于1980年,由城市道路照明技术情报总站创办、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在全国城市照明行业内部发行的科技期刊。
          编辑工作部

《城市照明》创刊于1980年,由城市道路照明技术情报总站创办、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在全国城市照明行业内部发行的科技期刊。19805月创刊时刊物的名称为《城市道路照明简讯》,19857月改名为《道路照明》,20064月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建城[2004]204号文件,正确定义城市照明不仅仅局限于道路照明,已扩展到广场、隧道、公园、绿地、桥梁、构筑物等夜间景观照明,扩大了道路照明建设事业的管理范围,为了更好地规范城市照明的管理,扩大道路照明技术情报信息交流和理论研讨,又将《道路照明》更名为《城市照明》。至今已编辑出版21112期。

《城市照明》创刊30多年来,始终坚持以“贯彻执行为经济建设、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不断提高城市照明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照明行业的发展”的办刊宗旨;始终秉承着“博采众长、荟萃精华、锐意创新、精心编辑”的原则,在建设部城建司和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历届编辑委员会的共同努力,《城市照明》成为一本图文并茂、内容丰富、深浅适宜、通俗易懂、专业性强的科技刊物。城市照明行业的同仁们称赞《城市照明》是技术信息的窗口、设计工作的参谋、施工管理的助手、路灯行业的朋友。 

《城市照明》设有“设计应用”、“问题探讨”、“高杆照明”、“夜景照明”、“灯光监控”、“微机应用”、“安全生产”、“企业管理”、“海外天地”等栏目。其主要内容:以探讨城市照明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交流,及时传递中外城市道路照明的科技信息和动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广泛交流城市照明行业管理和深化改革的经验。于20095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出版的大型综合性文献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收录。这个数据库是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国家基础教育文献保障和行业科研工作的重要基础信息数据库。《城市照明》刊物已真正成为全国城市照明行业科技人员所喜读的一本科技刊物,我们将充分利用《城市照明》这一崭新的渠道,为中国城市照明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编辑委员会主任:张        向:王庆余、毛远森

          主编:张      副主编:任伟贡、张利国

          编委:马金柱、王小明、王春雷、叶  峰、叶建华、叶景清、

                朱晓敏、江晓梅、刘泽容、沈宝新、吴明波、陈冠雄、

                  进、张  燕、俞利信、徐晓玲、舒  艳、冀晓健

特邀编委:刘锁龙、秦  舟、吕  飞、张  训、杨银干、孙晨晖、史庭佳

编辑委员会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218室(邮编:213022

          电话:0519-8816219385529633

          网址:http://www.r-light.com   (中国道路照明网)

          邮箱:E-mailr-light@mail.r-light.com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
          《城市照明》编辑工作部

工作条例

总 则

1、《城市照明》是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主办的专业性技术刊物。

2、《城市照明》编辑工作部是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下属职能部门,负责《城市照明》刊物的编辑、印刷、出版和发行工作。

3、《城市照明》刊物的宗旨: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与经济建设、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不断提高城市照明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照明行业的发展。

组 织

4、编辑工作部设主任(总编)一人,副主任(副总编)二人。工作部主任由专业委员会理事会从副理事长或副秘书长中确定人选兼任。副主任由工作部主任推荐名单,经专业委员会理事会讨论通过任免。

5、编辑工作部的编委,必须是热心于协会和城市照明技术信息交流工作,并懂技术、能撰写稿件的同志,由工作部主任提名推荐,经专业委员会与所在单位协商同意后,颁发聘任书。

6、编辑工作部的通讯员,由各省城市照明协会或省技术情报站确定一名热心于城市照明事业、有一定工作和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

7、编辑工作部主任、副主任、编委和通讯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工作部原则上三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工作部工作报告、表彰先进、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

8、工作部设在主任所在地,具体负责组织、收集、审核稿件和编辑、印刷、出版、发行等工作。

职 责

9、《城市照明》刊物内容要突出技术性、创新性,重点报道灯光监控、微机应用、道路照明、景观照明、高杆照明等设计、施工、运行、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中科技性、研究性、探讨性的论述文章,充分体现《城市照明》刊物的特色。

10、工作部编委和通讯员要主动撰写稿件,积极提供分站、省站、地区的技术情报信息交流活动情况和资料;组织本地区广大路灯工程技术人员和读者踊跃投稿,

11、及时采访报道经评审、鉴定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成果。积极做好《城市照明》刊物的征订发行工作,扩大刊物的发行面。

奖 惩

12、工作部三年进行一次先进评选活动,对先进编委、通讯员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13、评选先进编委、通讯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撰写稿件或推荐技术性论述、论文文章每年4篇以上;

(2) 积极组织本省征订《城市照明》刊物(地级市平均3本以上);

(3) 积极组织有关照明器材生产企业在《城市照明》刊物上刊登产品宣传(1个版面以上)。

14、工作部编委和通讯员一年内没有向工作部传递信息、推荐或撰写稿件,即自行取消编委、通讯员资格,由工作部向其所在单位提出更换人选的建议。

经 费

15、工作部经费来源:产品资料宣传的收入、银行利息、其他合法收入。经费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16、根据专业委员会经费管理规定,《城市照明》编辑工作部要建立财务账册,保证会计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17、稿件一经录用刊登,即根据其内容、字数支付稿酬,其中技术性科研、探讨文章和译文等每千字40~50元;论述、论文和会议报道等每千字30~40元;有较高价值和水平的稿件,稿酬可适当增加。

18、编委和通讯员介绍的照明器材产品宣传,一经录用刊登,待宣传费到位后一次性按10%的比例进行奖励。



             
19805月创刊《城市道路照明简讯》,封面、内页文字为油印

             
19857月改名为《道路照明》,封面为三套色印刷,文字为铅字排版形式
 
                        
          2000年由半年刊改为季刊封面为彩印,文字用电脑排版

             
2003年由原来的小16k改为16k版面,使《城市照明》踏上规范化印刷制版道路

编辑工作部编辑的部分刊物合订本

编辑工作部编辑的部分书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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