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本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施,昨日记者从市市政市容管委会了解到,目前拉萨市城市照明设施已近2万盏,该管理办法实施后,将对拉萨市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且能促进能源节约,改善照明环境。
据拉萨市市政市容管委会负责人介绍,《拉萨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住建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及参考和借鉴其他城市的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出来的,对拉萨市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对方便广大市民夜间出行及提升城市整体形象都起到关键作用。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许多城市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存在着片面追求大规模、高亮度、超豪华的倾向,从而造成能源浪费和光污染,不符合国家节能的要求,该《办法》增设了节能环保原则,鼓励和支持城市照明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提高城市节能环保科技含量。
记者从拉萨市市政市容管委会了解到,目前,拉萨市城市照明设施已近2万盏,主要为市政府投资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广场、公园、游园、公共绿地范围内的照明设施,古城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所辖的照明设施及自建设区、社会单位投资建设的城市照明设施等。据负责人介绍,拉萨市街道办事处、自建设区内的照明设施一般都是太阳能路灯,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主要是高压钠灯、金卤灯及LED节能灯三种。”目前,拉萨市的照明设施整体情况良好,开灯时间为晚上17时,关灯时间是早上8时。为了方便广大市民的出行,市政养护处下属的路灯队每天晚上会对拉萨市的照明设施亮灯率进行巡检,如果照明设施出现问题,市政养护处将及时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