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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须符合节能指标!深圳出台最严绿色建筑条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07  来源:中国之光网  浏览次数:3883
核心提示:深圳新建建筑将全面迈入“绿色时代”。《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3月28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拟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深圳新建建筑将全面迈入“绿色时代”。《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3月28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拟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条例》是全国首部将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一并纳入立法调整范围的绿色建筑法规,全面提升深圳市绿色建筑建设和运行标准,规定本市新建建筑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的要求;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鼓励既有建筑实施绿色化改造,达到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一星级。

 

为推动深圳率先实现建筑领域“双碳”目标,《条例》还首次以立法形式规定了建筑领域碳排放控制目标和重点碳排放建筑名录,确定不同类型建筑能耗及碳排放基准线,对重点碳排放建筑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核查。

 

《条例》还规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新建公共建筑能耗指标。对既有公共建筑用能指标超标的,要求开展能源审计,采取措施降低能耗;连续两年建筑用能指标超过建筑能耗标准约束值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实施强制性节能改造。此外,还确立了阶梯电价机制,要求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民用建筑用电定额标准,对超限额用电的,实行阶梯价格,倒逼节能减排。

 

此外,《条例》还有三项看点。

 

一是明确绿色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及监督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承担绿色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前款规定的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二是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组织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前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绿色建筑等级进行符合性评估。

 

三是违反处罚金额高,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的,处以项目投资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本次条列因提出了更高工程质量监督责任、首次第三方绿建等级评估要求、高昂的违反条例成本,堪称最严绿建条例。

 

为了激发市场活力,《条例》形成了一套激励政策组合拳:将绿色建筑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优先采购和使用绿色建材以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多种方式提供多样化绿色金融服务支持,助力绿色建筑企业减负增效等等。

 

照明方面,《条例》提出照明、电气、计量等设备系统运行正常;节能指标以及环境指标达标,固体废弃物、辐射及其他有害物质排放和处置符合相关规定等六项要求,规范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管养。

 
关键词: 节能 绿色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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