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反响
呼吁: 给本土中小企业更多扶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我市此次启动的LED路灯改造工程在业界引发强烈反响。 本地多数LED企业认为此举将为珠海LED产业带来难得发展良机。但也有人担心工程招标中出现“指定品牌”等不合理限制性条款,使本地中小企业无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据市照明协会会长耿大鹏介绍,与深圳、广州、佛山等其他城市相比,我市LED整体规模依然偏小,绝大多数LED企业都属于中小型企业。但这些企业的技术实力并不弱,其中8家企业被省科技厅认定为标杆企业,均可参与全省LED照明产品推广工程的采购投标竞争。
而据一位业内知情人士透露,我市之前实施的LED路灯招标采购中,曾出现采购方限定投标品牌,排挤中小企业的现象。“采购单位往往喜欢大规模企业的大品牌产品,但大品牌不一定意味着高品质,而且很多大品牌中标后供应的可能并不是自己的产品。比如珠海大道中标的是惠州的雷士照明,但实际供货方却是中山鸿宝。”
对此,耿大鹏指出,按照省政府相关规定,只要产品进入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目录,企业均可参与投标竞争。他呼吁相关部门在制定投标标准时要严格遵守招标法规定,避免在具体操作中“设定小圈圈”或增加额外的附加条件,为参与投标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进入标杆体系的珠海华博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宗霖则呼吁, 支持LED产业发展是LED路灯改造的目标之一。珠海LED路灯招标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中小企业产品,而不要单纯追求大企业大品牌。这不仅有利于本地LED产业的发展,也能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改造效益。
建议: 节能测量应以国家标准为基准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关键在于节能量的计量。由于我市现有的传统路灯质量与设计安装标准参差不齐,如果简单地以目前的用电量为基数计算改造后的节电量,得出的数据可能并不能证明LED产品本身的节能效果。
“假如一条路上按规定应该装的高压钠灯是300瓦,但实际用的却是200瓦。如果改造时按300瓦的标准换成LED,测出来节能率肯定会比较低。”一位LED生产企业负责人说。
对此,耿大鹏建议说,珠海在计算LED改造节能量时,可以国家关于道路照明功率密度的强制性指标作为参照标准,即在同样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再来计算LED与传统钠灯用电量的差别。这种计算方法能真实反映出LED的节能效果,对投标企业也更加公平。
市民关注
LED路灯性能是否可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LED产业的迅猛发展,目前公众普遍对LED的节能效果表示认可,但对其作为道路照明的稳定性和使用效果仍不甚了解。也有市民反映称,珠海个别已安装了LED路灯的路段使用效果不理想,衰期短,需要经常更换。
对此,市照明技术协会会长耿大鹏表示,LED照明属于新兴技术,前几年许多产品都存在技术上的不足或缺陷,再加上当时LED标准体系尚不完善,产品鱼龙混杂,在实际应用中也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自去年以来,国内LED照明技术已有实质性的改善,在使用寿命和稳定性方面均大幅提升,“比如之前LED路灯年失效率在3%至4%甚至更高,现在正规厂家基本都可以做到1%.”此外,LED相关技术标准也已完善。因此,珠海未来LED路灯采购中只要能严格把关,就可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市城建节能科技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按照省政府规定,珠海LED路灯改造只采购那些纳入标杆体系的标杆产品,而且按照合同能源管理的规定,投标企业要负责路灯5年内的维护和保养,可以有效确保采购产品质量和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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