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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城市照明协会2011年度工作会议暨 协会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12  作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易继红  浏览次数:1820
核心提示: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协会30年来以及过去一年来的所做的工作,交流行业管理经验,研究部署协会下一阶段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协会30年来以及过去一年来的所做的工作,交流行业管理经验,研究部署协会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刚才,听了金亮理事长的工作报告和王平副总经理对协会工作的评价,我深有同感。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多年来辛勤工作在城市照明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我省城市照明事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各级政府和城市照明行业全体同志努力拼搏,积极进取,勇于奉献,我省城市照明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城市照明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塑造城市形象,拉动城市夜间经济发挥了显著作用。一是城市照明基础设施水平有了很大提升。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0年底,我省14个市(州)路灯总数达到34.75万盏。总功率9.3万千瓦,年平均亮灯率超过96%,年设施完好率超过95%。在中心城区基本实现“有路有灯”的要求。同时,我省已有长沙、娄底、长沙县等11个市县建立了城市照明智能监控系统。二是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运行维护水平不断提高。长沙、株洲、岳阳、常德、郴州等城市先后出台了城市照明和夜景相关规定。各城市照明管理单位不断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维护标准,从根本上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是城市照明节能工作普遍铺开。各地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快淘汰不合格灯具,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全省共淘汰不合格灯具3.45万盏,共开展成规模的新技术、新产品试点26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城市照明事业发展依然还存在很多瓶颈。一是机制亟待理顺,监管亟待加强。城市照明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现象。比如有些市,就有电业局、城管局、住建委、园林局等多个部门涉及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另外还有铁路、公路等部门参与照明管理。城市照明主管部门不能全过程参与照明工程的监管,建管分离的问题十分突出,移交工作也不规范。另外,城市照明技术标准和工程定额缺失、滞后,管理维护缺乏统一标准;经费严重不足。二是存在重工程建设轻维护管理的现象。各地普遍重视城市照明项目建设,投入大量资金使用新型光源,绝大部分项目在应用之初起到了较好的照明和节能效果。但由于缺乏严格的移交程序和监管制度,维护资金投入不足,相当一部分新光源路灯维护管理不到位,使用寿命大打折扣。部分城市花大价钱建设的新光源,使用不到两年,即因决策不慎、选灯不当、管养缺位,或者不能形成有效照明,或者直接拆除另换成普通照明产品,造成严重浪费。三是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滞后。部分市州编制了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并起到了较好的引导作用。但大部分市州未按要求编制城市道路照明专项规划,城市照明行业的发展呈现出一定的盲目性。另外,城市照明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也较弱,各地储备项目和向国家争取支持的力度不足。

    二、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抓住发展机遇。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等一系列文件,对城市照明节能工作做了深入部署,再加上扩大内需政策的延续,国家在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节能工程改造上的投入力度会进一步加大。这是大好发展机遇。一方面是国家加大城市照明节能产品的政策扶持力度。200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就安排给吉首、凤凰各1000万元,用于道路照明设施改造,还有其他的县也得到了几百万的支持。如果在这里表扬吉首、凤凰的成效,那就要批评其他地区申报工作不够积极主动。2010年8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组织开展LED路灯等半导体照明产品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各地申报和初审,我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常德和郴州市的两个项目列入国家审查名单。最终,常德市洞庭大道LED路灯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成功入围。同时,此项目已列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优先扶持对象范围。今后国家在这方面的扶持力度会逐渐加大,大家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积极的行动。另一方面,城市照明产品技术在不断成熟,成本得以降低。国家推广的高效节能钠光源比普通钠光源光通量提高25%,使用寿命提高40%。2010年12月底,国家按照半导体照明产品技术要求(2010版)组织专家对LED照明产品进行了筛选,结果已公布。因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开拓思路,抢抓机遇,精心谋划,积极作为,变压力为动力,开创我省城市照明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三、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推动我省城市照明事业再上新台阶。

    我省城市照明必须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全心服务城镇居民的原则;坚持经济实用、节约用电、保护环境的原则;坚持照明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城市照明工作必须狠抓三个重心:

    一是努力完善城市的功能照明。要重点解决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问题,完善城市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区域的功能照明。省辖市亮灯率要达到98%,县级市和县城要达到96%;城市道路装灯率要达到100%,公共区域装灯率要达到95%;主次干道的亮度指标应满足设计标准值的要求。

    二是切实优化景观照明的规划设计。景观照明要严格按标准设计、按规划建设,讲究亮度与色彩的科学配置,把满足人的安全感、舒适感放在首位,避免光污染,使照明与自然夜空相和谐。严格控制过度景观照明。

    三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严格按照照明设计标准规范进行照明设施的建设,不得超标准建设;新建、改建照明项目必须采用科学的照明设计方法,推广采用国家认可的高效照明电器产品和节能控制技术。 “十二五”期间,所有县城也都要完成改造任务,以尽快实现节能型的城市照明体系。

    围绕以上工作原则和工作重心,着重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理顺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水平。各地要结合国家《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和即将出台的《湖南省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联系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和竞赛,努力提高全体从业人员节能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从根本上提升我省城市照明管理能力。

    (二)加快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科学编制“十二五”城市照明规划,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规划应征集公众意见,组织部门和专家审查,报当地政府审批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稳步推进《湖南省路灯设施维护定额》的修订工作。随着时代的发展,原维护定额难于作为全省路灯管理单位编制年度维护预算的依据。为了保证城市照明科学发展,我厅将组织有关单位在2011年11月底前完成《湖南省路灯设施维护定额》的修订。

    (四)加大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监督管理力度。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有关规定, 2011年我厅将对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施工资质进行复核,加大对城市照明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以有效保证城市照明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积极稳妥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根据国家高效照明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的推荐目录,积极组织专家筛选出适合当地实际需要的新产品、新技术,并积极公布和推广。

    (六)加强部门协作,加快推进全过程监管。各级城市照明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发改部门衔接协作,全过程参与城市照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施工、竣工验收及重大产品采购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照明节能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城市照明节能工作。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城市照明节能意识。要充分利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教育、网站等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基本国策”,实施城市照明节能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要通过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举办宣传周、现场参观等活动,使照明节能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在此,对协会的工作提几点希望:一是要配合我厅做好城市照明行业专家库的组建工作。专家库要涵盖涉及本行业的规划、设计、运行、维护、施工、安全监督等专业人员。专家库的建立,将对我省城市照明行业的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起到指导、监管作用。二是要做大做强协会。要在政策调研、技术咨询、人员培训、行业交流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要把设计、施工和厂商等单位和专业人士吸收到协会,加强与主管部门和会员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尤其是要把组织行业职工技能竞赛作为常态工作,通过竞赛达到锻炼队伍、增强凝聚力、扩大影响的目的。三是要大力推进绿色城市照明示范工程、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路灯)创建工作。协会要做好示范工程的指导和检查、评审工作,力争我省今明两年各有一个工程项目达到国家示范工程标准。

    最后,祝我省城市照明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关心支持下,取得更大的发展。预祝湖南省城市照明协会2011年度工作会议暨协会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祝与会代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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