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路灯管理处隶属于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属县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干部职工126人,下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生产技术科、材料设备科、安全监察科、客户服务中心、工程部8个职能科室。生产技术科下设路灯监控调度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下设9个维修工区(含长清大学城维护工区),工程部下设三个分公司。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和桥梁景观照明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维修;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新建和改进工作,参与制定本市城市道路照明建设、维修养护考核标准,并监督执行;参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新(改、扩)建工程、方案论证、设计审核、项目招投标、行业监管、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等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路灯杆上违章宣传、标志牌、拉线和用电工作。 近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城市发展战略总体要求,济南路灯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截止2009年底,全市路灯总数达82535盏,路灯电缆总长度达到1831.9公里,变压器总数达到541台,全市基本实现了二环路以内照明全覆盖和绕城高速以内主干道亮灯目标。随着后全运时期济南城市建设的发展和2013年全国文化艺术节的召开,济南市路灯管理处将着力强化城市照明建设,本着“有路要有灯,有灯要亮灯,亮灯要完好”的原则,不断加大路灯新建和设施改造力度,扎实推进城区、东部、西客站、长清大学城路灯管理维护中心建设,大力设施路灯数字化建设,为济南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