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原名“桂林市路灯管理处”,成立于1974年,隶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属全民所有制事业法人,2007年6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更名为“桂林市城市照明管理处”,7月2日正式挂牌。目前,全处内设6科(室)2所,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工程技术科、信息化建设科、材料设备科、第一设施维修养护所、第二设施维修养护所,还成立了桂宇照明工程处(国有)和劳动服务公司(集体)两个企业。现有职工122 人,其中在职112人,离退休干部职工10人;在职112名职工中,在编人员54人、超编调入财政统发工资的10人、缺编人员36人(包括军嫂、转业士官、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临时聘用电工等人员12人;从岗位机构上分,职员27人,占职工总数的24.1%,专业技术人员20人,占17.9%,技术工人65人,占58%。共有办公、仓库、车库等1000多平方米。
我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的安装、维护、管理与设计,为市民生产生活提供管理保障。目前,负责维护管理的路灯和景观灯49293盏,总功率达6737.14千瓦时,范围覆盖五城区70多平方公里,路灯电费以非居民用电0.7元/度标准统一由市财政拨付。全处共拥有路灯工程车、电力作业车等专业车辆29台及切、割、焊、车、钻、轧等设备数十台。处属桂宇照明工程处具有市政三级施工资质,处属劳动服务公司负责管理维护路灯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