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照明网讯)综合媒体的消息,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开封市金明大道道路照明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公告原文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金明大道道路照明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封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开封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开封市金明大道道路照明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明大道
计划工期:2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施工总投资额:约38万元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标段划分:一标段:开封市金明大道道路照明改造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二标段:开封市金明大道道路照明改造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施工单位2009年8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累计不少于300万元;
3.4 施工标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监理标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3.7 外省企业必须携带进豫备案手续
4.报名及购买文件须知
4.1请于2012年8月20日至2012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8号窗口(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西楼)报名,文件领取时间另做通知。施工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满足资格要求的业绩合同、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理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企业须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每标段,图纸售价500元/标段,监理招标文件800元/本,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西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集英街开封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广汇国贸A1202室
邮 编: 475004 邮 编: 450000
联系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许女士
电 话: 电 话: 0371--65585905
传 真: 传 真: 0371--65585905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hndczb@163.com
网 址: 户 名: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建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4100 1523 0990 5250 0585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