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法规]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的通知
·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意见
· 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通知
· 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
· 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电工作的意见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节电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意见
 ·关于实施《节约能源--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的通知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验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
   [地方性法规]
 · 深圳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 海南省建设厅海南省发改厅转发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纲要 ( 试行 ) 的通知
 · 转发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家质检总局提请出口企业积极对欧盟ROHS指令新豁免清单提出意见 
 · 天津景观灯光管理出新规 夜景灯光不得造成光污染
 · 江苏省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纲要
 ·上海市道路照明节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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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文件


建建[2001]82号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

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我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

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

级标准(试行)》(建建[1995]666号)、《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

定(试行)》(建施[1993]770号)、《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

[1996]608号)同时废止。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照明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10KV以上变电站、配电室(含电缆及线路)安装工程3座;

  (2) 容量160KVA以上的变压器安装工程;

  (3) 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照明工程;

  (4) 具有2路以上电源且可自投自复的照明工程;

  (5) 设备投资在30万元以上(不含土建及电缆、线路部分)的照明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

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

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4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2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及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

  (1) 20米以上升降车2台以上;

  (2) 不受外光源影响的灯具检测场所。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的2项以上照明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10KV电缆或线路工程;

  (2) 容量100KVA以上的变压器安装工程;

  (3) 设备投资在30万元以上(不含土建及电缆、线路部分)的照明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

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程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

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

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金4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7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13米升降车和20米升降车各1台以上。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380V以上照明工程配电室和5公里以上电缆(或10公里以上架空线路)

的照明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

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技

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

  企业具有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工程结算收入400万元以上。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城市广场、道路、公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地等的照明工程(

含变电站、配电室)。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10KV及以下的各类城市广场、道

路、公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地等照明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380V及以下的城市广场、道路、

公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地等照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