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 峰 男 1970年3月出生
高级工程师 本科学历 曾任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副处长兼总工
业务专长:懂英语,有一般的阅读和笔译能力,并能进行一般性简单会话,能借助字典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
主要业绩:
1.2006年参与起草和修订了《苏州市区景观照明管理暂行办法》和《苏州市区景观照明设施维护工作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管理办法;参与组织了市区景观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工作;参与组织了每月的市区景观照明设施工作质量的考核管理;
2.2006年作为参编单位负责人参与编制《苏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07-2020)》;
3.2007年主持修订了《江苏省城市道路照明优质工程评定办法》,参加讨论和修订了建设部关于施工资质、设计资质、节能技术等方面的政策,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道路照明节能技术规定》、《道路照明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节约能源-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区考核标准》等;参与讨论和制定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实施细则》,江苏省市政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江苏省城市照明节能技术指南》、《江苏省道路照明设施优质养护片标准及评选办法》等等;
4.2007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与复旦大学相关院系联合进行“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技术研究与示范-LED路灯开发”研究工作,并成功申报为市科技项目;
5.发表的专业文章有:《高效光源在道路及景观照明中的应用》,《浅谈苏州城市照明工程设计思路》,《山塘河景观照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道路照明节能技术探讨》,《景观照明设计需注意的若干问题》,《LED在城市照明中的现状与展望》,《中英城市照明比较》,《现代灯光辉映下的千年古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