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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照明工程移交管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镇江市路灯管理处(212009)  作者:陈勇虎  浏览次数:1268
核心提示:从2006年起,镇江市实行新建道路照明工程移交管养,作者通过12年来组织专项验收工作的经验,全面了解由于工程总承包BT项目模式而形成照明工程分包、设计图纸、施工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对策,目的是激发照明管理行业履职尽责、真心为民、提高专业化、长效化管理水平。
       要:从2006年起,镇江市实行新建道路照明工程移交管养,作者通过12年来组织专项验收工作的经验,全面了解由于工程总承包BT项目模式而形成照明工程分包、设计图纸、施工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对策,目的是激发照明管理行业履职尽责、真心为民、提高专业化、长效化管理水平。

关健词:移交管养 专项验收 查找问题 措施对策 长效管理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框架不断拉大,地方政府为解决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融资困难,减少财政支出和债务负担,拓宽资金来源,采取引进外资或民间资本渠道,新建道路工程很大程度实行工程总承包BT(建设—移交)项目模式,即道路、排水、路灯、供电管道及绿化等全部纳入承包范围。随着道路建设配套安装的路灯设施量大幅增加,新建照明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满后,进入移交管养流程,我处作为专业照明管理机构如何将接收的路灯设施维护好、监管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移交管养基本情况
    1、从2006年起,在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组织下,根据市政府下发《关

于建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管养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2258号)和《关于加快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移交推进养护管理市场化的通知》(镇政办发[2013])194号)及相关会议纪要的精神,对符合移交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集中移交,市城管局(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负责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的接管。经项目建设单位、投资单位、接收单位、存档单位、备案单位、见证单位六方共同商定,签订《市政基础设施管养移交协议书》,同时明确:

1)道路照明工程竣工资料交由路灯管理处;

2)工程设施按现状移交的原则进行移交;

3)路灯提升改造经费等相关移交费用由城建集团承担;

4)管养费用统一纳入市财政预算;

5)在资金未安排,未提升改造 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安全及投诉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待修复完善后纳入大城管考核。

2、我处历年来分批次接收移交管养任务,并负责落实长效管理,如表1所示。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移交管养体制

1、思想重视、勇于担当。我处充分发挥行业主导地位和监管作用,首先成立以处主任为首的新建照明工程专项验收小组,明确移交管养工作的重要性,确定任务和

目标,科学划分验收条块,职责到人。其二、参照标准、查找问题,根据本地实情,不断积累成功经验,形成一套完整的验收体制。其三、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验收规程和管理制度。出台《新建道路路灯基础设施移交规程》,严格执行规范,明确验收项目、移交流程和廉政自律注意事项;出台《新(外)建照明工程接电管理的通知》,履行管理职能,加强接电管理,提升服务效能,保障安全用电;出台《城市照明工程节电管理办法》,确定有计划地对移交道路路灯实施降功率节能改造,改变高亮度、过度照明和眩光现象,实现节能。每年还修订完善《城市路灯设施长效管理“网格化”考核考评办法》,举全处之力,人人参与、个个有责,确保日常、“创建”期间亮灯率、设施完好率达标。

2、政府颁文、助推移交。2011年市政府下达《关于加强城市照明工程建设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1]30号)文件强调,“城管局和路灯处负责城市照明节能管理。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前,按规定及时到路灯处办理相关接电、施工图审图手续和节能方案认证。城市照明工程必须配套安装遥控、视频监控、电缆防盗和节电设备,统一接入城市照明控制中心进行节能运行管理。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市城建领导小组组织专项验收和移交工作,未履行审图、节能认证,未按审图意见完善方案,未通过照明工程专项验收,管养单位不予接电和接收管养”。此文件的颁布为下一步移交管养典定了坚实基础。  

3、科学分工、合理安排。按照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现场安装质量、控制系统、夜晚照明水平和工程资料审核条块,分为五个小组开展专项验收工作。

 三、移交工程存在主要问题、采取整改补缺措施和对策

1、工程分包、市场准入门槛太低

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委派的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机构把关不严、监管不力,明知或间接知晓参加照明工程投标的个别施工单位是租借、挂靠的照明资质,仍将工程分包给这些施工单位。

《建筑法》(简称)明文规定,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

《建筑法》还规定,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建部第4号令)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城市照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可采取的措施和对策:(1)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府、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尽快重视工程承包、分包问题,严格规范照明市场准入行为,提高准入门槛,把好源头关口,促进照明工程建设健康发展;(2)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委派的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从业人员应当规范道德行为,坚持职业操手,不触碰底线、红线,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照明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必要时需亲临到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实地考察,检查该单位是否具备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电工、作业高架车等相关材料维护设备后再做酌定。

2、照明施工图纸设计缺陷、“先天不足”

大家知道,完成一项优良的道路照明工程应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和《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进行科学、合理、以功能性照明为主的规划设计,我们所见的路灯施工图纸不够详尽,基本缺少:机动车道照明6大评价指标“路面亮度总均匀度、纵向均匀度、路面平均照度、眩光控制、环境比、诱导性”和照明节能评价指标“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的理论计算式和具体要求,现有的设计缺乏深度,出现 “短板”、“缩水”现象,影响后期工程的实施和质量。

由于施工图的“先天不足”,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加上工程实施中,分包单位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把关、无证上岗人员安装、接线;聘用监理人员大多对道桥较专业,而对道路照明新规范标准、新工艺、新光源、新产品了解甚少,出现业务不精、跟踪不及时、监管不到位、得过且过、放任施工,由此产生施工质量通病、安全隐患等问题是可想而知的,也必定难免。

采取的措施和对策:这些年,我们始终坚持与规划设计部门、建设单位保持沟通,大力宣传发展绿色照明、节能减排国家号召。其一、希望新建照明工程施工图纸应该得到规范、专业、全面和精细化设计;其二、设计人员、具有照明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和从业者必须紧跟发展趋势,与时俱进,不断充实、更新照明知识,提高业务能力。经过不懈的努力和倡导下,近年来,可喜的是设计人员能够做到:可用单臂灯的路段不采用双臂灯,能用小功率的不用400瓦大功率照明;在条件许可下,增大灯间距来减少灯盏数和总功率,优先选用通过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机动车道选用截光型或半截光型功能性灯具等等。有部分、长期合作的建设(投资)单位在开工前能够通知我方参与施工图纸会审、节能认证,听取科学合理、符合工程实际的建议和意见,从而完善设计方案。

3、施工质量存在通病。

1)基础重复接地电阻超标(大于10Ω),垂直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小于0.6m或有的根本不做接地体,存在安全隐患。

采取的措施和对策:补打∟5×50×2500 mm镀锌接地角钢,且用4*40mm 镀锌扁钢可靠焊接,保证单体接地电阻检测不大于10Ω

2)灯杆吊装歪斜、灯臂紧固松动、螺丝锈蚀严重。

采取的措施和对策:校正歪斜超过杆梢直径1/2的灯杆,保持垂直度;调整灯臂纵向中心线与道路纵向成90°角;更换不锈钢螺栓、螺母,且拧紧牢固。

3)电缆余量不足,电缆接头与终端头接线不规范,包扎不密实、绝缘性差。

采取的措施和对策:电缆头重新制作。加装电缆分指套保护,电缆芯线的连接采用铜套管(壁厚不小于1mm,长度7580 mm)压接方式,自粘带、胶粘带包扎密封严实。

4)专用箱式变(箱式变电站)内部配置不符合运行维护要求,缺少接地保护PE铜排,电缆终端头未设回路标志牌、无一、二次回路接线图和负荷分布图,屋顶漏水、缺少检修安全防护用品,四周草木丛生、杂乱等。

采取的措施和对策:将三极交流接触器更换为单极真空接触器,防止接触器损坏时造成大面积熄灯故障;加装电流互感器,安装三遥监控节点。加装PE母排,并将五芯电缆中的双色保护线用不小于12mm的螺栓连接到母排端子上,平垫和弹簧垫圈安装齐全、固定牢固,确保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增设标志牌,注明电缆型号,规格及电缆走向和控制范围。标牌制作规格统一,字迹清晰,不易退色,经久耐用。箱变屋顶改造成全封闭式彩钢瓦防护套,防止渗、漏水;内部粉刷出新,无斑迹、无蜘蛛网。配备5 mm绝缘地垫、2Kg灭火器2个、绝缘手套一副、绝缘靴一双、NT00熔断器操作手柄1个和检修警示牌等。箱体外部统一编制维护号码、张贴安全防护警示标识。清理树木、杂草杂物,维修、加固不锈钢防护栏,改制不合理的开门方向。

5)地下电缆遭偷盗洗劫一空、杆门井盖缺失严重。

当前,各城市路灯地下电缆遭遇偷盗已成全社会的共性问题,受目前的技术、人力、财力限制,在城郊道路补缺整改中,两灯之间采取增加至56个点位用素砼包封硬塑管、电缆的方法,虽然方法单一、给养护带来不便,但事物具有双刃性,给偷盗者增加了障碍和麻烦,实践证明仍是当下减少损失、防范盗窃、制约缓减犯罪的最好措施和方法。

6)竣工资料缺项不完整、不准确

竣工资料常见缺少较多的有:现场技术交底、图纸设计变更记录、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竣工验收证明书和照度测试等;有的填报存在马虎、不准确现象。

采取的措施和对策:依照规范要求,归档材料分为工程文件和工程档案。工程文件指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等。工程档案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分包单位整理、立卷后形成的工程文件、档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所有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参照上述所列漏项和问题,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时,要求其进行补缺整改。

7)后期维护不及时或无人问津、社会反映强烈。

工程竣工后,路灯长期无人维修,晚上有灯不亮,白天提前亮灯,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满后长期不移交管养。

大多数建设单位在新建照明工程中存在“重建设、轻管养”问题,后期管理存在职责不清,服务意识不强,长期不修灯,移交拖拉不及时和本位主义;遇到投诉相互推诿或根本不作为;所建照明工程游离于城市路灯监控之外,失养、失管、失控,出现了许多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和创建活动整体测评。

采取的措施和办法:因许多道路属于“现状移交”,移交的路灯很多已陷入“重病、瘫涣”状态,按照移交任务的紧迫性和相关要求,每个移交批次,我处能够在短时间内组织材料、人力及机械设备进行补缺整改或全面出新改造,使一条条道路重新亮了起来,城市路灯发挥了应有的功能,保障了行车安全。坚持巡查,主动对接。特别强调未移交道路巡查巡检,发现路灯不亮、设施缺损,通过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建设单位,要求其整改、修复到位。顾大局、真为民。创建创卫期间,多次义务帮助建设单位突击维修未移交路灯。这些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政府与建设部门之间的桥梁作用,将逐年移交的144条道路、2万多盏路灯真正地“管养”起来,路灯全部纳入城市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同时加强巡查维修,确保路灯亮灯率、设施完好率考核达标。广大市民鲜有投诉,城市照明面貌获得明显的改善,大家的共同努力和辛勤付出得到了各级领导、全社会的一致认可。

 四、结束语

通过12年来负责牵头组织新建照明工程专项验收、移交养护和整改补缺工作,本人感到,移交工作顺利开展得益于各级领导、设计、建设和监理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一些分包单位在施工中也有了长足进步,如防盗意识加强,重视地下电缆管线、接线手井防盗措施的运用;箱式变四周能够安装不锈钢防护栏、铺设检修便道;注重及时收集现场安装的灯杆灯臂加工图纸。今年,我们立足本职,创新思维,与建设单位合作以1-2个新建项目为示范,从各个环节入手,加强设计、施工、质量、节能严控把关,使照明工程整体得到提升,成效显著。

新建照明工程移交管养工作仍会延续,路灯人认识到,每项照明工程移交到我们手中,就有了一个长期维护的起点,而点亮路灯、照亮城市,抓常抓细抓长,真正落实长效管理,提升专业化服务管理水平,却永远没有终点,但我们每个人心中仍有一个终点——那就是“让政府放心、让市民满意”!

 

 参考文献:

[1]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  张华《城市照明设计与施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 《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DGJ32/TC 06--2011)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5]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关键词: 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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