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城市照明 规划指导 安全管理 信息化建设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山东省照明行业大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进一步转变城市照明发展方式、提升城市照明工程质量、创新城市照明管理模式,促进山东省城市照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由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山东省城市照明专业委员具体实施,编制了《山东省城市照明“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我们参考国家《“十三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送审稿),确保《纲要》内容既符合国家纲要总体要求,又力求在个别方面寻求突破与提高。目前,《纲要》已颁布实施,并将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促进山东省城市照明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齐心协力,历时一年完成编制工作
2015年12月16日,山东省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接受省住建厅委托,着手编制《纲要》;2016年1月15日,山东省城市照明专业委会召集全省十七个地市照明行业领导,在济南市黄台宾馆召开《纲要》编制工作首次专题会议,研究《纲要》编制有关工作;2016年4月16日,围绕“十三五”照明发展目标广泛收集、整理和吸纳省内各地市照明管理部门的建议,积极组织完善“十三五”规划纲要初稿编制工作;2016年8月,《纲要》终稿修订完成,并于2016年8月11日在菏泽市召开全省范围的《山东省“十三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送审稿)宣贯研讨会;2016年10月10日,根据山东省住建厅领导要求,再次对相关内容进行增加与修改,并最终定名为《山东省城市照明“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2016年12月22 日,山东省住建厅正式印刷颁布《山东省城市照明“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
二、有的放矢,力求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瓶颈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省城市照明发展稳中有进,各地加强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管理,积极推广绿色照明,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从城市照明建设管理总体上看仍处于粗放式发展阶段,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城市照明规划编制执行不到位,个别城市仍未完成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城市照明规划实施亟待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二是各地城市照明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部分城市功能照明、景观照明未纳入统一管理,缺乏统一协调机制;三是城市照明建设维护经费不足,财政投入不充足,缺少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维护难保障;四是照明节能产品应用不够规范有序,产品质量和节能效果参差不齐,“节电不节钱”现象仍然存在。五是城市照明区域发展不均衡,一些城市小区街巷道路少灯、无灯现象突出。
三、摸清家底,为纲要编制工作打下基础
2015年年底,我们配合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向全省各地照明管理部门转发了《“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调查表》、《道路照明设施调查表》及《景观照明设施调查表》,但按时回复的并不多。为此,2016年1月15日,山东省城市照明专业委会召集全省十七个地市照明行业领导,在济南市召开《纲要》编制工作专题会议,专门对调查表的填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我们共对51个路灯管理单位的城市照明设施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从检查和评价的总体情况看,全省各地市城市照明工作不断加强,但统计数据不全面、不准确以及偏差较大等情况仍然存在。
四、与时俱进,明确指导思想
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关要求,结合山东照明行业的省域地情,我们确定了指导思想,即:以“发展创新、管理协调、绿色节能、资源共享、智慧照明”的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转变城市照明发展方式、提升城市照明工程质量、创新城市照明管理模式,促进城市照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纲要》主要包括“十二五”城市照明发展情况及绿色照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是山东省各地“十三五”期间实施城市绿色照明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安全管理,为绿色照明保驾护航
安全照明是绿色照明的前提,因此在《纲要》中对照明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要求。我们提出,要对照明设施从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到维护管理进行全过程的长效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图审查,规范照明工程的验收移交工作,方便养护单位的日常维修管理。以“防漏电 保安全”为总抓手,建立健全安全考核机制,明确责任,强化对照明设施的安全维护,深入细致地做好照明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大安全管理工作资金投入力度,采用科技手段提高安全工作效率,在加大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雨季、冬季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六、做好服务工作,提升照明行业社会满意度
我们认为城市照明是服务性行业,其最终目标是为社会为大众提供适宜的照明环境,市民的满意度是评价照明管理工作是否到位的一个重要依据。因此,特别提出,要贯彻“以人为本 服务社会”的理念,积极推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考评制、追究问责制,畅通服务渠道,开展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服务,满足市民群众对照明行业多样化需求,提高市民满意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七、做好基础工作,在功能照明中稳步推进使用LED等光源
随着技术和市场的成熟,以LED光源为代表的新型节能光源在城市照明中的应用范围扩大明显。城市夜景亮化建设中已普遍使用LED装饰性光源,大功率LED路灯灯具在多个城市主次干道、街巷中逐步推广。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山东省LED路灯在道路照明中的使用比例达25.62%,其中潍坊、德州等地市使用比例已大于90%。但不可否认,性能不稳定、产品参差不齐、色温高、光衰大、维修不便等困扰LED路灯使用的老问题解决得也不尽如人意。因此,在撰写《纲要》中有关LED路灯的具体应用指标部分,我们进行了多次修改:从第一稿的“道路照明中LED路灯应用率达30%”,到第二稿的“新、改(扩)建道路照明中LED路灯应用率不低于 50 %”,最终根据国家《“十三五”城市照明绿色规划纲要》,去掉了有关LED路灯应用比率的要求。对LED路灯使用比率提的要求越来越低,最终不提相关硬性指标,在一定响度上也凸显了我们对LED路灯使用过程中的纠结与无奈。
八、加强城市照明信息化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十二五”期间,山东省16个地级市安装了“三遥”(遥测、遥控、遥信)系统,济南市还率先建成使用了路灯单灯控制系统。应该说山东省在城市照明监控方面的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也是走在前列的,因此,在《纲要》中我们提出,全省范围智能化控制技术应用率达到 85 %、城市智能控制覆盖率达到 85%,比国家规划的指标略有提高。此外,我们提出加强省、地两级城市照明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完善城市照明信息统计制度,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照明云平台,提高行业监管能力。
目前,《纲要》已逐步下发到山东省各地市照明管理部门,山东省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将在省住建厅的领导下,着手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对相关指标进行考核测评,做好《纲要》的落实工作,为全省绿色照明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国家《“十三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送审稿)
[2]《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15
[5]《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2-2015
[6]《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