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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的系统答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8  来源:广东半导体照明标杆体系研究中心  浏览次数:1293
  随着LED照明产业的快速发展,陆续出台了很多相关技术标准,那么,假设LED照明相关指标的技术和测试方法全部都有标准可循,是否就不需要LED标杆体系了?应该说,这个说法混淆了标杆体系和标准的概念,标准是一个门槛,而标杆体系是产品评价认定体系,就是说,标准类似于及格线,低于标准的是不合格产品,LED标杆体系各版本都一直强调送检产品的门槛,首先是通过国家有关强制标准,也就是说,必须是一个在当前标准体系下的合格产品。但是毕竟标准不可能涵盖产品所有的指标性能,所以标杆体系是一个针对合格产品实现优中选优的标尺。
 
  虽然标杆体系不是标准,但是标杆体系以其动态发展的特性,一改我国传统的标准研究方法,形成了更加适合战略新兴产业的创新的标准预研手段,比如,LED标杆体系在实践的过程中,根据对产品评测结果的分析,敏感地察觉COB封装的LED路灯已经发展成熟,各项指标符合市场应用需求,立即召集相关单位制定了COB封装LED路灯标准,并得到广东省质监局广东省地方标准立项。而这一切,得益于LED标杆体系的研究单位包括中山大学、LED省部产学研联盟、广东省质检研究院、广东省标准院等,完美地整合了高校、产业、质检和标准等不同部门的资源,作为一个跨平台的研究项目,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其专业性。
 
  3、疑问:LED标杆体系的能效、色温、显色性、眩光等性能指标、安全指标的评分的差异与轻重是否不符合照明产品常识,使不良产品涌入市场,甚至将产业引入深渊?
 
  解答:LED标杆体系问世于LED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其意义与作用不是作为一个标准,或仅仅是一个评测手段,静态地筛选出产品最关键的指标,并得出测试结果,而是在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针对尚未定型的众多技术路线的特点,进行适当的引导。比如,针对LED路灯,2010年版本的LED路灯管理规范里适当强调了光效及能效,是针对当时LED光效普遍不高,器件质量比起现在也有很大差距,产品成本高,推广十分困难,产品没有市场,产业根本谈不上发展。政府实施绿色照明示范城市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尽快推广应用产品。而当时能够推动市场应用的主要动力就是节能,因此,标杆体系必须引导企业采用高质量、大品牌的器件,以确保产品质量、可靠性和高光效,实现节能的效果,众所周知,低色温会导致低光效,所以当时的色温指标仅仅是一个引导指标,而不是关键指标,当然也不可能在评分中占据十分重要的比重。由于传统高压钠灯的显色指数只有25左右,不要说无法跟现在的LED路灯的80左右相比,与当时的LED路灯的60以上也无法相比的,对LED路灯提出显色指数指标的要求,在当时产品迫切需要市场,企业生存是第一需求的产业背景下,根本不现实。
 
  综上所述,就不难理解为什么2010年版的LED标杆体系管理规范里,可靠性和能效指标得分所占的比重超过了性能指标,由于LED标杆体系送检的前提条件,是必须通过国家相关强制标准,也就是说,是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指标得分的设立仅仅是起到引导作用,而且标杆体系管理规范针对单项出现零分的产品特别进行了规定,所以绝不可能存在因为指标重要性的差异,使得达不到基本性能的LED路灯只要在能效上略有提高就能在标杆体系得到高分。
 
  以人的健康质量为例,在饥荒年代,人体健康的重要的体征指标可能是是否水肿,改善办法是吃饱饭和静养,而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则是血压、血糖和胆固醇是否三高,改善办法是少吃和多运动。并非当时的血压、血糖和胆固醇指标对人体不重要,而是当时这类指标三高的可能性比较小,或者比起其他更普遍的问题显得不重要。
 
  了解了LED标杆体系的制定原则和系统性后,再比对2012版LED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的修改内容,就会就会理解标杆体系的动态更新的含义。通过第一版本标杆体系的实施,送检LED路灯产品性能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特别是光效提升速度特别快,平均光效从第一批的80lm/W,一年内提升15%至20%,平均光效已接近100lm/W。因此,2012版标杆体系管理规范里,光效比重根据需要从原有的26.67%下降到了15%,与能效相关的因素的比重从原来的53.3%下降到了18%;增加了15%的灯具可靠性比重,灯具可靠性耐候性的比重超过了与能效相关的比重。同时,色温比重从4.4%增加到5%;均匀度的评价函数中构建了TI眩光指数和亮度均匀性、照度均匀性的联动关系,以平方和的方式将高均匀度产品的分数突显出来。最重要的是,为了避免某些企业为了追求高分而刻意忽视占分相对较低的光舒适性及耐候性指标,我们在将2012年的新版本中特别注明“若出现单项指标值为0的情况,最高评级为B。有任何两项标杆指标测试产品指数为0分的产品不予评级。”也即是说,如果某些评价项目是零分,其他分数再高也不可能获得标杆产品称号;两项零分,其他全部是满分也无法进入推荐目录。
 
  2012版标杆体系管理规范不但弱化了光效的要求,通过对有零分项企业产品的降级惩罚强化了显色指数等人眼舒适度的指标,还以高达40%的权重,增加了工厂一致性核查指标等等,原因就是,标杆体系的指标选取,是基于对当前产业技术的了解,和对产品评测结果的全面分析:1,LED整体光效提升,不再是产业难题,国产芯片技术水平提升到能够符合市场需要,标杆体系就不再强化光效指标而引导企业采购国外大品牌的器件,而是通过限价引导企业采购国产芯片和器件,2,当全省送检产品的眩光指标全部都合格,说明此技术难题已经攻克,该指标的测试就没有意义了,因此新版本去掉了这个指标,也为企业节省了测试成本,3,产业技术水平提高,标杆体系从单纯的产品评价逐步延伸到企业供应链管理,通过增加了大比重的企业一致性核查指标,引导企业提升研发、制造和管理能力。诸如此类的变化,如果仔细对比和分析,还有很多。
 
  那么, LED标杆体系试图引导的好产品是否真的不符合应用常识?由于LED照明是新生事物,人们能够进行比较的就是传统照明产品。同样以路灯为例,很多传统照明的专家判断一个LED路灯好坏,就是看是否和传统高压钠灯的指标接近,显然这是不科学的,毕竟高压钠灯不能代表路灯的最高水平,LED照明被称为照明革命,其使命就绝不是仅仅替代和模仿传统照明的效果。我们知道传统高压钠灯的色温比较低,并不是因为道路照明的需要,而是钠灯的特性造成的,而这种特性也造成了钠灯的显色指数很低,只有25左右,不到目前LED照明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迄今为止,并没有数据表明,钠灯的黄色光穿透力强带来的安全性,与显色性差带来的危害,哪个更突出。而钠灯的穿透力强却一直成为很多维护传统照明,反对LED照明的所谓专家的必杀技。至于作为路灯的照明灯具究竟采用何种色温为最佳,国际上一直存在学术争论,标杆体系作为一种质量评定创新手段的探索,也为此进行了大量调研,并在管理规范中体现了这种研究成果,考虑到标杆体系的动态性,对于有争论的科学问题,暂不作为关键指标进行规定,待将来有定论后,再及时更新。
 
  由此可见,标杆体系的评价体系是开放而动态的,能够随时根据产业发展现状自我修正,也能够逐步将产品性能向更先进更合理的方向引导。事实上,LED标杆体系数据库里大量的检测数据表明,标杆体系实施以来,广东的LED照明产品质量提升和成本下降幅度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除了技术引导的作用,还得益于LED标杆体系对产品的质量保障而大幅增加了市场需求,使得企业得以快速发展。而所谓LED标杆体系可能“促使不良的产品大量拥入市场”,“将我国的LED路灯照明事业引向一个难以挽回的深渊”的说法,要么是出于无知,要么是别有用心或故意耸人听闻以达到哗众取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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