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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城市照明节能专项监督检查培训班在北京举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03  浏览次数:2307
核心提示:住建部于2012年12月3日~4日在北京举办了城市照明节能专项监督检查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26号),进一步推进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便于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城市照明管理单位,领会和掌握住建部城市照明节能专项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标准,住建部于2012年12月3日~4日在北京举办了城市照明节能专项监督检查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来自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照明管理单位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参加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组的成员,共80余人。


培训班主会场


学员们在认真听讲


住建部市政严盛虎副处长


中国建科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赵建平院长


 于景萍高级工程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处严顺虎副处长详细介绍了城市照明节能专项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赵建平院长针对城市照明节能专项检查评分细则、道路照明检测方法和专项检查自查考评表作了详细介绍;节能专项检查组成员于景萍高级工程师交流了监督检查的经验和体会。
 
  2012年度城市照明节能专项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检查内容
 
  贯彻落实《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以及国家有关城市照明节能规定的情况;
 
  落实《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中有关能耗、照明技术指标规定和节能措施的情况;
 
  3、地级及以上城市中东部地区县级城市完成照明规划的情况;
 
  4、城市道路照明淘汰低效照明产品的情况;
 
  5、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等景观照明能耗和控制规模的情况。
 
  二、对受检城市的主要检查要求
 
  1、提供出台的有关城市照明方面的法规、政策、标准以及落实情况;
 
  2、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
 
  3、2012年城市照明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
 
  4、根据城市规模大小,受检城市提供5~10个城市照明工程项目清单,由检查组抽查3~5个项目。
 
  三、检查组检查完成后应向住建部提交以下文件
 
  1、《省级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城市照明节能专项检查自查考评表》、《城市照明节能专项检查表》、《工程项目检查表》、《城市道路照明现场检测结果统计表》和现场检制的原始记录。
 
  2、各城市提交的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城市照明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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