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了《苏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按照《规划》,苏州将建立绿色照明体系,基本实现“有路就有灯”的目标。
据该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划》涉及范围包括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和相城区7个区,规划年限从2007年起至2020年,分为近期和远期。近期目标共有8项,包括建立绿色照明体系,建设一批节能绿色照明示范工程;新建项100%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改建项目分期达到国家相关标准,道路装灯率达到98%以上,基本实现有路就有灯的目标;改造照明未达标和照明功率密度超标的照明工程,分期分批达到国家标准,架空线入地与城市道路改造同步实施;完善住宅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照明系统,消灭盲区;健全与完善城区的智能化监控系统;80%以上城市功能照明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监控覆盖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8%,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四新”产品普及率达到85%以上;中心城区的景观照明要形成富有城市特色的景观照明。
《规划》远期目标共有5项,包括普及绿色照明工程;全面实现功能照明建设现代化、科学化、自动化和规范化,所有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相关规定;景观照明功率密度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节能指标;完善中心城区景观照明系统,形成展示苏州城市特色的夜景观空间脉络;全面实现智能化监控及管理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