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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布《关于在我市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03  来源:东莞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904
核心提示:28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出《关于在我市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凡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照明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室外路灯、庭院灯和景观灯将一律采用LED产品。
    (中国道路照明网讯)28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出《关于在我市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凡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照明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室外路灯、庭院灯和景观灯将一律采用LED产品。

    《通知》要求,今后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照明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室外路灯、庭院灯和景观灯一律采用LED产品;项目范围内的室内公共部位,如地下室、门厅、走道、电梯厅、楼梯间等照明用灯具优先采用LED照明产品。

    同时,住建部门鼓励社会投资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并按要求申请省、市LED照明应用示范工程项目财政补贴。据悉,根据《东莞市LED照明应用示范工程补贴暂行办法》,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的补贴。

    此外,《通知》还明确,建设单位在签订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时,应明确约定采用LED照明产品的具体要求,其设计图纸的内容、深度应满足建筑施工、安装的需要。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也应将相关采用LED照明产品的要求列入建筑节能审查的内容。

    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负责督促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使用LED照明产品。此外《通知》还指出,今后将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第三方投资方式,对东莞市建筑工程项目LED照明工程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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