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9-27 14:35
我市于1998年9月1日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第9号令《广州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办法》作为我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有效保障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基本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城市照明管理体系,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我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主管部门,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负责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每月对亮灯率进行考核,要求亮灯率达到98%以上。
1.2.2 即将出台的管理规定。为提高后亚运时期广州照明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城乡道路照明环境,规范城市景观照明,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并参考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