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减少或停用灯光工程 节能灯推广力度将加大
日期:2012-10-08 12:44
圳或研究出台节能产品的地方配套补贴措施,在中央补贴基础上由市财政进一步补贴,提高市民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的积极性。

针对第三产业中的交通、通信、公共机构、宾馆等用电需求较大的行业,深圳将帮助这些用能单位积极引入和推广行业内先进实用的节能节电技术,并用足用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贴息等财政鼓励政策,加快节能项目的实施。此外,深圳还将减少或停用灯光工程,加强对中央空调设定温度的专项检查,要求第三产业用电大户自觉减容错峰,以此在全社会营造节能减排、节约用电的良好氛围。
4/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12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