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0-15 09:23
五)投稿人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因知识产权纠纷产生的诉讼事项由投稿人负责。
三、征集对象和时间
(一)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景观、建筑、市政设计机构、路灯设计生产企业及个人。
(二)征集时间:2012年10月15日-2012年10月30日。
(三)投稿人现场勘察时间:2012年10月20日上午,由临港产业新区组织,所有费用由投稿人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四、投稿要求
(一)设计稿件提交A3纸质高分辨率彩色效果图、生产图并附设计说明,邮寄或面交给临港产业新区财政金融部孟志军。
(二)设计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