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1-10 08:52
不宜大于300mm;
3.偏心受压柱的截面高度不小于600mm时,在柱的侧面上应设置直径不小于10mm的纵向构造钢筋,并相应设置复合箍筋或拉筋;
4.圆柱中纵向钢筋根数不宜多于8根,不应少于6根;且宜沿周边均匀布置。
5.在偏心受压柱中,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的侧面上的纵向受力钢筋以及轴心受压柱中各边的纵向受力钢筋,其中距不应大于300mm。
2.9 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应互相错开一个(或几个)统一连接区段,根据接头形式应满足下列规定:
1) 焊接接头:同一连接区段长度为3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