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评议截止期为 9 月 23 日。该提议旨在:(i) 使当前标准与激光产品和医疗激光产品生产商已使用的国际标准更协调一致;(ii) 降低相关制造商的经济负担;(iii) 增强 FDA 对激光产品的监管有效性;(iv) 更好地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FDA建议修订适用于激光产品的《美国联邦法规》第 1 章,第 21 款的 J 节。
因为当前激光产品性能标准的最后一次更新是在 1985 年,是基于过时的光生物科学成果,已无法反映该技术性行业的现状。例如,目前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和通信行业的激光产品在上次标准更新时还未发明问世。FDA认证 的修订提议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