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开始正常充电;电池充满电后,指示灯转为红色。
● 一次充满电后,可在一年内随时使用;若长期放置不用,每隔半年应补充充电4小时左右为佳。
● 使用过程中,当电池电量即将耗尽时,灯具的光亮度会急剧减弱,此时应停止使用并进行充电。
三 注意
● 充电和拆卸灯具应由专业人员在安全场所进行。
● 每次使用完后应及时进行充电,充电时必须关断照明开关。
● 在环境温度较高的场所充电或连续放电时,灯具表面略微发热,此属正常现象。
四 技术
额定电压:DC3.6V
额定容量:1.8 Ah
光源(LED)额定电流:20 mA
光源(LED)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