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04-18 10:35
城市路灯管理处
泰州市路灯管理处
宿迁市路灯管理处
三、经十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对积极参与、积极承办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各项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19家先进单位和20个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先进单位:南京市路灯管理处、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无锡市照明管理处、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连云港市路灯管理处、扬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泰州市路灯管理处、徐州市照明管理处、镇江市路灯管理处、盐城市路灯管理处、淮安市路灯管理处、宿迁市路灯管理处、丹阳市供电局路灯管理所、东台市路灯管理所、太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