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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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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实现城市照明建管养统一管理初探
日期:
2012-05-25 10:33
组织管理,项目竣工后直接由城市照明专业管理部门接收养护。从而理顺投资、建设、管理、养护关系,避免各环节衔接中的扯皮现象,形成权责明确、运作有效、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二)管理环节:根据《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细化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城市照明专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在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管理上,出台地方性行业规范,实行规范化长效管理。
(三)养护环节:由城市照明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在城市照明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运作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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