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5-25 10:36
大。
二、解决城市照明建设和管理问题的建议
(一)对全市城市照明实行归口管理。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建城[2004]204号文件规定:有利管理、集中高效的原则,将全市城市照明建设、管理统一到城市照明专业管理机构,集中行使管理职能。这样有利于城市照明规范管理,有利于快速处理各种突发性问题,有利于全市城市照明事业的发展。
(二)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应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由市政府提供专项经费做到足额专款专用,保证其维护经费与电费的正常开支。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维护经费有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