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如何加强城市照明工程监管职能
日期:2012-05-25 10:38
牵头组织,坚持专项验收制度,将达标工程及时移交管养,纳入城市长效管理体系。
2、在自身抓好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同时,兼顾巡检各投资主体建设的路灯设施,一旦发现路灯不亮、缺损等问题,主动与投资主体电话联系或书面通知尽快修复和整改,尽最大努力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
3、为确保项目用电,针对各投资建设单位要求安装路灯电表、纳入路灯电网的申请,依据《关于加强城市照明工程建设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新建的城市照明工程必须配套安装监控系统,节电设备、视频监控、电缆防盗等智能控制设备,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奠定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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