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就"天价路灯"向市民道歉 仍未说明采购价格
日期:2012-12-06 10:36
续保留对被撞灯杆的索赔权利,待事故责任人查明后,再做处理。

为确保设施正常运行,12月2日,管理处维护人员已将该灯恢复正常照明。

程联社表示,此次赔偿费用的计算主要依据《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以及西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处1999【024】号文件《关于城市照明设施损坏赔偿规定》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在交纳赔偿款后,我们将为交款人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并全额上交市财政。程联社说。

管理部门向市民及当事人道歉

据了解,自12月2日起,西安市政公用局城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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