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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政就"天价路灯"向市民道歉 仍未说明采购价格
日期:
2012-12-06 10:36
明管理处已在全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并责成设备管理科工作人员王伟毅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处通报批评。
我代表我们管理处诚恳地向广大市民以及当事人道歉,并以此为戒,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在通报会上,城市照明管理处党委书记雷养田向广大市民、网友以及当事人道歉,并欢迎市民、网友继续关注和监督他们的工作。
不过,通报会未对路灯的采购价格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做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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