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14 14:01
照其他市政设施管理办法作为管理的依据,这显然不适应路灯事业的正常发展。1989年5月16日经南通市政府批准颁布了《南通市公用路灯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11月建设部颁发的第21号部长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从而使道路照明有了第一部法规,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1993年7月由省建设委员会颁发《江苏省实施〈城市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细则》,2007年又编制了《南通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使路灯管理法规日臻完善。
三、科学发展激发城市照明事业勃勃生机
(一)立足科学发展是城市照明事业发展的主旋律
经过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