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02 15:15
馈本单位的建议和意见;
3、办理所在单位承担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或应履行的义务;
4、提供刊物稿件和有关资料。
第十条 经费管理
(一) 根据《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会费缴纳及管理办法》,专业委员会各委员单位每年应缴纳会费,缴纳会费的时间为每年的第二季度;
(二) 会费收取标准按照全体委员会议通过的标准执行;
(三) 收取的会费,仅限用于委员会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日常工作,不得用于在会员中分配。
(四) 会费使用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年末向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上报非营利社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