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管理工作办法
日期:2013-07-02 15:15
计决算报表,并向全委会报告;

  第十一条 本办法修订应由常委会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交全委会讨论,经出席全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议通过,报经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批准后生效。

  本办法解释权归常委会。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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