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管理工作办法
日期:2013-07-02 15:15
明行业的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及委员单位的诉求,提出行业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四) 组织业务、技能培训学习,开展法规、标准的宣贯培训,提高行业职工的业务素质。

  (五) 组织开展市政金杯示范(路灯)奖评审报送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照明行业的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六) 组织开展城市照明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升城市照明行业的管理水平。

  (七) 组织开展委员单位与生产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开展政府政策、行业动态和市场需求的业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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