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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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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管理工作办法
日期:
2013-07-02 15:15
收、委员单位的退会、除名及奖惩;
(六) 审议委员单位更换委员的报告。
第六条 常委会的组成、任期、职责
(一)常委会是全委会的常设机构,机构一般设置在主任委员单位,在全委会闭会期间以会议或通讯方式开展工作。
(二)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其成员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三)常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和专业委员会全委会决议、决定,并向其报告工作;
2、拟订专业委员会工作计划,报全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3、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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