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管理工作办法
日期:2013-07-02 15:15
收、委员单位的退会、除名及奖惩;

  (六) 审议委员单位更换委员的报告。

  第六条 常委会的组成、任期、职责

  (一)常委会是全委会的常设机构,机构一般设置在主任委员单位,在全委会闭会期间以会议或通讯方式开展工作。

  (二)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其成员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三)常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和专业委员会全委会决议、决定,并向其报告工作;

  2、拟订专业委员会工作计划,报全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3、任
7/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17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