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工程建设标准综述
日期:2013-07-02 16:41
交汇区照明以及人行道路照明的照明标准。其中道路照明评价指标;机动车交通道路 照明应以路面平均亮度(或路面平均照度)、路面亮度总均匀度和纵向均匀度(或路面照度均匀度)、 眩光限制(阈值增量:失能眩光的度量。表示为存在眩光时,为了达到同样看清物体的目的,在物体及其背景之间的亮度对比所需要增加的百分比)、环境比(环境 比:车行道外边5m宽状区域内的平均水平照度与相邻的5m宽车行道上平均水平照度之比)和诱导性(诱导性: 沿着道路恰当地安装灯杆、灯具,可以给驾驶员提供有关道路前方走向、线型、坡度等视觉信息,称其为照明设施的
12/1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18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