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有效最低价中标法的弊端及对策
日期:2013-08-29 13:45
就是废标,以期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二是了解市场的平均价格,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对于低于成本价,除了进行正常的约谈制度以外,还需要进行工程质量和供货产品质量的重点监控,发布到招标网上。对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一票否决,提出警告,多次最低价报价,不正常供货施工的、或者恶意变更扰乱市场的给予黑名单或者计分处理。对于控制价、市场价、成本价的实际运用,还是需要建议一整套价格收集和发布机制才能有效实施,规范城市照明的行业,也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对策六、建立监管和巡访制度

合肥现在正在进行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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