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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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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贺州市道路照明用电费缴纳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日期:
2014-12-02 16:14
督制度,保证电力附加费及时、足额解缴。
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同时负责对供电部门提供的道路照明电费报表进行审核,由财政部门对电费进行直接支付。
(四)加强城市电力公用事业附加费支出管理,确保收支平衡。电力附加费使用由市政府统一安排,用于城市道路照明电费、日常维护及其它相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电力附加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年底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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