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夜景照明之我见
日期:2014-12-09 14:34
上届领导建造的夜景照明不够宏伟壮观,又动用纳税人的钱提出升级改选,再次耗资数千万乃主上亿元折旧建新。
浪费之四:不根据城市经济实力,在建设景观照明中盲目求新、求高、求亮,缺乏充分论证,建造大型广场的景观照明采用高亮度、全进口照明设备,在日常的运行时高额的维护费用和电费财政无力承担,而长期关闭又造成电气设备的损坏和设施偷盗,最后只能拆除了之。
浪费之五:不尊重本城市的个性、不能突出城市特色的人文和自然景观的建筑,认为夜景照明的建筑、构筑物或景点越多越好,因此,有楼必亮,有路必装,有树必须照亮的现
4/1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17 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