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12 09:32
198V)、照度降(设定不高于20%且照度值在《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的允许范围内)、调节方式(自动调节节电档位)、设备使用寿命(不低于15年)等指标作为选择标准,最终确定综合指标前三名的节能产品进入试点使用阶段。
我处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采取厂商投资、节约电费回购、定期回收节电设备的方式,由三个节能厂家自行提供17台节电设备,先后在市区开放大道、黄海路、青年路试行安装,其中开放大道7台、黄海路6台、青年路4台。经过一年多的跟踪测试,目前各台节电设备运行稳定,节电率均达20-35%,节能效应比较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