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日期:2013-02-20 11:26
调整后的第十三期节能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三期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第十三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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