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日期:2013-02-20 11:26
单之外采购。镇流器中的管型荧光灯镇流器品目因供应商数量不足5家,从强制采购类调整为优先采购类。

  二、相关企业应当保证节能清单所列型号/系列的产品在本期节能清单有效期内稳定供货,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供货以及其他违反《承诺书》内容情形的,采购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反映,财政部经核实,根据具体违规情形,对制造商做出列入不良供应商行为记录、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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